首页 ![]() ![]() |
ISO9001:2015与ISO14001:2015标准转换与实施工作安排 |
2015-09-30 |
各有关组织:
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了ISO9001:2015及ISO 14001:2015标准。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管理体系认证标准换版工作安排的公告》(2015年第30号)及IAF2013-15号、IAF2014-11号决议的转换要求,现将ISO9001:2015及ISO 14001:2015标准转换与实施要求安排如下:
1、现有GB/T19001-2008/ISO9001:2008或GB/T24001-2004/ISO14001:2004标准获证客户的转换工作建议:
1.1转换时间
ISO9001及ISO14001的转换期过渡期为新标准发布后的三年,即在2018年9月15日前分别完成ISO9001:2015和ISO14001:2015代替旧版认证标准的转换工作。
2018年9月15日后,全部GB/T19001-2008/ISO9001:2008、GB/T24001-2004/ISO14001:2004认证证书失效。
按IAF要求,新标准颁发后的第18个月即:2017年3月15日后,不再发放依据GB/T19001-2008/ISO9001:2008、GB/T24001-2004/ISO14001:2004的认证证书。
1.2转换时机
获证客户在上述三年转换期效内,可利用下列机会进行申请转换审核:
1)利用年度监督时实施或
2)利用再认证时(限2017年3月15日前),或
3)如有需要并完成管理体系转换后
1.3客户转换工作建议:
1)组织新标准的学习、培训和宣传,理解和掌握新标准;
2)进行当前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与新版标准要求的差异化分析;
3)组织成立转换领导小组,策划转版计划和实施方案;
4)修订、更新现有的质量、环境管理体系,以符合新修订的要求;
5)组织实施、并验证其对组织的有效性;
6)在适当情况下,联络GIC一起商讨转版安排。
1.4客户在申请按照2015版换证审核之前,应依据新版标准及改版后的文件进行至少一次完整的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2、新认证或再认证申请客户实施2015版质量、环境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
2.1 新客户于2017年3月15日前,可按旧版标准或新版标准申请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发放申请标准的认证证书。2017年3月15日后不再发放依据旧标准的认证证书。
3.GICG中国将于2015年12月起开始受理新版标准申请。
如有需要与我机构商讨有关转换事宜,请电话联系:
技术部 吴飞峰 010-65389968转708
运营部 刘清华 010-65389968转608
GICG中国技术部
2015年9月30日 |
首页 ![]() |
GIC中国 - 卡狄亚认证版权所有 |